水资源环境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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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
2016-04-23 12:45  

中心实验教学实行开放运行,制度保障措施得力,实验教学运行经费有保障,中心主任统筹安排、调配使用实验教学资源。

1. 实验中心实行开放式管理的具体制度

1)实验时间的开放:中心所有实验室向全校水资源环境类各专业和地学类部分专业学生开放,学生提前申请实验项目和实验时间,由实验室统一安排时间、场地、设备,并按约定安排,提供必要的辅导,及时解答学生实验中遇到的问题。

2)实验内容的开放:针对学生的需求,提供可选择的实验项目和内容,满足学生个性化实验需求。

3)实验室空间的开放:强调分层次和个性化教学,开放后的实验室成为学生创新活动的重要基地。开放模式,不仅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基础知识,培养基本技能,更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养成创新习惯,发展创造性的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管理制度

为保障实验中心科学有效规范的运行,结合实际情况,水资源环境实验中心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如:实验室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实验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等,使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的各项日常工作有章可循。

3. 考评办法

实验室教学队伍人员的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专职、兼职分类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工作量、实验的内容、学生实验实习效果、学生评价的意见、实验室安全卫生、仪器设备维护、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节约等。

根据以上考核、评议结果,评出每个教师的考核等级,作为教师聘任、晋级、职称、岗位津贴等方面的依据。

4. 质量保障体系

实验中心有结合地学特点的实验教学新体系,教学管理体系和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各门实验课程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学校、教务处、教学督导组每学期都安排对实验课的听课和教学检查,进行学生评教考核工作,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听取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多途径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5. 实验中心的运行经费保障

中心的正常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由学校按年度划拨。仪器设备购置费,近年来依靠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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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槐安东路136号